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 第 8 條(許可產製(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供醫療用之液體藥物或成藥、藥酒之製造,或以專賣機關所製之酒類變造者,須經中央衛生機關之許可,其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