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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20-1 條(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因委託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第十六條之一各款規定之公益信託,受益人得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不計入贈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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