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7

快速跳轉

各關應於收到申請書或申請人依第五條所定期限補件完成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答申請人;必要時,得予延長,並於原答復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三十日。案件須洽詢國際或國內機構或專家意見者,應於一百二十日內答復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7條,海關機構應在收到申請書或申請人補充文件後的翌日起30日內回覆申請人。如果需要,可以延長回覆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如果案件需要諮詢國際或國內機構或專家的意見,則應在120日內回覆申請人。 例如,如果進口商申請預先審核某項進口貨物的稅則,海關機構收到申請書後應於翌日起30日內回覆該申請人。如果案件比較複雜,需要諮詢專家意見,則最晚在收到申請書後的120日內回覆該申請人。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各關應於收到申請書或申請人依第五條所定期限補件完成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答復申請人;必要時,得予延長,…」(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