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4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者,得按次處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