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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5 條(進口貨物之意義)

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進口: 一、貨物自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者。但進入保稅區之保稅貨物,不包括在內。 二、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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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營業稅法第 9 條定義進口:國外進入境內為進口,但進入保稅區不算;保稅貨物出保稅區到境內其他地區算進口。

Q · 貨物進保稅區算不算進口?要繳營業稅嗎?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9 條(即原第 5 條,收錄編號 500),保稅貨物進入保稅區不視為進口、免徵營業稅與關稅;保稅貨物從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其他地區時才視為進口、要補繳稅捐。實務上跨境電商、轉口貿易、科學園區生產鏈都建立在此規定上,是台灣作為亞太物流樞紐的核心稅務工具。

白話解讀

「進口」這兩個字在日常生活聽起來很直白:東西從國外進來嘛。但稅法上的進口有一條關鍵伏筆:不是所有從國外進來的東西都算進口。這條告訴你兩件事:第一,貨物從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就是進口,但進入保稅區的保稅貨物不算;第二,保稅貨物從保稅區進入境內的其他地區時,這個「內移動」也算進口。這個設計背後藏著整套保稅制度的經濟邏輯:自由貿易港區、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等保稅區,在稅法上被視為「半境外」的空間。貨物在裡面進出可以免關稅和營業稅,只有真正離開保稅區進入一般國境時才算進口。海外代購、跨境電商、國際物流中心、台灣作為亞太轉運樞紐的策略,全部建立在本條這個看似冷僻的定義之上。

法律定性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9 條(收錄編號 500)為進口貨物之意義,採二款立法:第一款規定貨物自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為進口,但進入保稅區的保稅貨物不算;第二款規定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境內其他地區也算進口。本條與第 10 條(保稅區定義)共同構成台灣保稅制度的稅務空間框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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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從日本代購大量商品寄回台灣自用,需要繳關稅和營業稅嗎?

依本條第一款,貨物從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就是進口。個人自用進口商品金額超過一定門檻(完稅價格新台幣 5000 元或進口頻繁者)要繳關稅和營業稅。代購如果金額大、頻率高,還可能被認定為營業行為要登記營業稅籍。內行人提示:同一人同天寄 6 件以上郵包會被視為營業人認定,分批寄也會被海關資料庫抓到。

Q2我的貨物放在自由貿易港區的倉庫,什麼時候才算進口?

貨物在自由貿易港區期間不算進口,直到從港區運出進入台灣一般地區的那一刻,才依本條第二款視為進口要課稅。如果直接從港區再出口到第三國,全程都不算進口。內行人提示:這就是跨境電商把貨放在自由港區的核心理由,等訂單確定了才付進口稅,還沒賣出去的庫存不用預先墊稅金,大幅改善現金流。

Q3營業稅法第 9 條規範什麼?

規範「進口」的法律定義,採二款立法:國外進入境內為進口,但進入保稅區不算;保稅貨物出保稅區到一般地區算進口。

Q4什麼叫「半境外」空間?

保稅區在稅法上被視為尚未進入中華民國境內的空間,貨物在裡面進出不視為進口、不課關稅與營業稅。

Q5保稅貨物是什麼意思?

尚未繳納關稅及營業稅、暫時不視為已進口、存放於保稅區內的貨物。

Q6保稅區包括哪些地方?

依本法第 10 條,包括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自由貿易港區、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等。

Q7貨物從保稅區出到台北倉庫怎麼報稅?

依本條第二款視為進口,由海關依本法第 41 條代徵營業稅,並依關稅法繳關稅。

Q8海外代購回台灣要怎麼算稅?

完稅價格超過 5000 元由海關課關稅與營業稅,頻繁進口會被視為營業人要登記稅籍。

Q9自由貿易港區存倉的稅務成本怎麼算?

在港區內倉儲不算進口、零稅務現金流;訂單確定運出港區時才依完稅價格課稅。

Q10怎麼證明貨物確實進過保稅區、可以適用本條但書?

提出保稅區入出記錄、倉儲憑證、海關 X9001 / X9009 申報資料,30 日內向海關聲明異議。

Q11營業稅法第 9 條 vs 關稅法第 2 條進口定義差在哪?

本條為營業稅進口認定,關稅法為關稅進口認定。實務上兩者範圍幾乎一致,但本條第一款但書與第二款是營業稅獨有的保稅區規定。

Q12貨物從保稅區再出口算不算進口?

不算。整段流程都在保稅區進出,不符本條任一款,全程免關稅與營業稅。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is_importtaxlegal_basis
從國外進入境內一般地區課關稅 + 營業稅本條第一款
從國外進入保稅區免關稅 + 免營業稅本條第一款但書
保稅貨物從保稅區進入境內一般地區課關稅 + 營業稅本條第二款
保稅貨物從保稅區再出口免關稅 + 免營業稅不符本條任一款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消費税法 第2条第1項第2号・第4条第2項(保税地域からの引取り)
🇰🇷 韓國부가가치세법 제2조 제13호 및 제4조 제2호(재화의 수입)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2024)第3條 /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1條(進口貨物)
🇩🇪 德國Umsatzsteuergesetz § 1 Abs. 1 Nr. 4 i.V.m. § 1a UStG(Einfuhr aus dem Drittlandsgebiet)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icle 291(importations de biens)
🇺🇸 美國No federal VAT; importation defined under 19 U.S.C. § 1401(a) (Tariff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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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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