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其他免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
本法稱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指左列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 一、理髮業。 二、沐浴業。 三、計程車業。 四、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營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規定,其他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指的是特殊營業性質的營業人,包括理髮業、沐浴業、計程車業以及經財政部核定的其他營業。這些營業人不需要申報銷售額,並且根據財政部的核定可以享受按百分之一的稅率課徵營業稅。範例可以舉辦馬戲表演的主辦方,由於馬戲表演不在財政部核定的範圍之內,無法適用免申報銷售額的規定,所以仍然需要按照百分之一的稅率課徵營業稅。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