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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法 第 32 條(利用非交通工具作交通工具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利用交通工具之設備,作為一般交通工具,行駛公共水陸道路者,由交通管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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