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非供自用之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為依民用航空法規定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及超輕型載具活動以外之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這條法規適用於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非供自用之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具體來說,這些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是指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及超輕型載具活動以外的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根據最新資料,這條法規並未有特定的範例可供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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