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三款規定訂定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第1條的依據是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三款。根據這項法條,個人在計算薪資所得時可以扣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的成本,也可扣除業務上僱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 根據這項法條的規定,個人在計算薪資所得時,除了勞務的提供外,還可以有其他成本的支出。具體來說,這些成本包括業務所的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的器材設備的折舊及修理費,以及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的藥品、材料等的成本。同時,還可以扣除業務上僱用人員的薪資、執行業務的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這些成本扣除後的餘額即為個人的薪資所得額。 請注意,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薪資所得的計算重點在於是否有明顯可查知、具一定數量金額的其他必要費用成本支出。因此,根據個人薪資所得的類型和商業活動的特點,需要以社會通念為基準來判斷所得是否有其他必要費用支出。這些必要費用支出的存在與否,需要根據具體的證據材料來判斷。 最新的參考資料來源,可以參考所得稅法及相關的財政部釋例、解釋令函、查核準則等。這些資料可以提供對於所得稅法的解釋和應用方面的指導。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