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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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人自薪資收入中減除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一款各目規定之費用,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以收付實現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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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第2條,在計算個人薪資收入所得稅時,除非本辦法另有規定,所得人可以從薪資收入中減除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規定的各項費用。根據該法規的原則,計算所得稅時應以實際的收入和支出作為基準。
-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一款條文
- 所得稅法 第 1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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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