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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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之廣告品及貨樣涉及貿易管理須由海關配合查核事項,應核憑輸入規定之相關文件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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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第6條規定,進口的廣告品及貨樣涉及貿易管理時,海關應根據相關文件進行配合查核,並依照輸入規定來判斷是否能放行。依照這項法規,當進口廣告品或貨樣時,海關會要求相關文件,並根據這些文件來確定是否能夠順利通關。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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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