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條例 第 5 條(貨價)
依本條例所處罰鍰以貨價為準者,進口貨物按完稅價格計算,出口貨物按離岸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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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5條的規定,當進行緝私處罰時,罰金的計算是以貨物的價格為準。對於進口貨物,罰金是根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計算;對於出口貨物,罰金是根據離岸價格計算。 舉個例子:如果有個案件涉及私運進口貨物,海關在處罰時會根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來計算罰金。而對於私運出口貨物的案件,罰金則根據離岸價格來計算。這是根據該法條的規定進行的。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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