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條例 第 8 條(運輸工具之查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海關因緝私必要,得命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停駛、回航或降落指定地點,其抗不遵照者,得射擊之。但應僅以阻止繼續行駛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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