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人員職期調任互調或輪調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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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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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關務人員職期調任互調或輪調辦法第1條的規定,該辦法是根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十三條所制定的。關務人員人事條例是針對關務人員(例如海關人員)的任用與管理所訂定的法律。該法條的目的是為了應對關務人員職務調動的需要,包括互調或輪調,並根據相關法令規定進行調整。具體案例請參考關務人員人事條例及關務人員職期調任互調或輪調辦法的相關資料。
- 第十三條條文
-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第 1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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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