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 11 條
承攬業應設置電腦及相關連線設備,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業務。但有特殊情形經海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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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中的內容,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11條規定,承攬業應該設置電腦及相關連線設備,並且運用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業務。不過,特殊情況下經海關核准的情形則不受此限制。具體來說,根據我們的資料,這些特殊情況的處理方式並未提及,因此無法給出具體的回答。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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