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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承攬業對於所承攬運送之貨物,發現有走私、漏稅或其他違法情事時,應即通知當地海關,並將該貨物及相關資料送繳海關。
  2. 承攬業遇有海關調查走私案件時,應切實配合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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