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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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 2 條的解釋,該辦法中指出"原產地預先審核"是指對於非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的貨物,在進口前,進口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稱申請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由海關預先審核該進口貨物的原產地。 參考資料:臺灣法規資料庫,內政部,「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LawDetail.aspx?id=78608eef-e321-4a93-b3fc-62034c330c81
- 核名詞
- 非名詞
- 海關進口稅則法規
- 納稅義務人名詞
- 代理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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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