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財產帳及財產卡於登記、排列、閱覽、檢調、移動時,應避免沾污、折疊、破損,以免減少卡片耐用年限。
根據國有財產產籍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各類財產帳及財產卡在登記、排列、閱覽、檢調、移動時,應避免沾污、折疊、破損,以免減少卡片的耐用年限。這條法條主要是要求管理國有財產的相關文件和卡片要被妥善保存,以確保它們的使用壽命。相關範例或參考資料需要參考更多的法規或相關的法律案例,這裡提供不了具體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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