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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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室 (課) 或稽核員之職務如左: 一、業務及帳務之稽核。 二、年度預算之審核。 三、年度決算之稽核。 四、各項費用開支之稽核。 五、契約、單據、規章及表報之稽核。 六、資產負債之稽核。 七、庫存及保管品之檢查。 八、營繕工程及其他有關投標決標之監驗調查。 九、職務交待時移交清冊之審核。 十、業務財務違背規章或不遵金融主管機關命令改正事項之調查報告。 十一、其他有關稽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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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6條,稽核室(課)或稽核員的職務包括以下項目: 一、業務及帳務的稽核。 例如:檢查業務交易的合規性,核對帳務記錄的正確性。 二、年度預算的審核。 例如:審查信用合作社的年度預算計劃是否合理且符合法規要求。 三、年度決算的稽核。 例如:審核信用合作社的年度財務報表,確保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四、各項費用開支的稽核。 例如:檢查信用合作社各項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規性。 五、契約、單據、規章及表報的稽核。 例如:檢查信用合作社的契約文件、單據、規章制度和報表的遵守情況。 六、資產負債的稽核。 例如:檢查信用合作社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確保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七、庫存及保管品的檢查。 例如:檢查信用合作社的庫存物品和保管品的存量、安全性和合規性。 八、營繕工程及其他有關投標決標的監驗調查。 例如:監督信用合作社的營繕工程,確保投標和決標過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九、職務交待時移交清冊的審核。 例如:審核信用合作社在職務交接時的移交清單,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十、業務財務違背規章或不遵金融主管機關命令改正事項的調查報告。 例如:進行調查,編寫報告關於信用合作社業務和財務違反規章或者不遵守金融主管機關的命令之事項,提出改正措施。 十一、其他有關稽核事項。 例如:執行其他與稽核相關的任務,根據需要進行稽核活動。
- 核名詞
- 投標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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