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7

快速跳轉

人員執行職務應受理事主席及經理之指揮監督,但依本辦法第九條執行監事會交辦事項時,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7條,稽核人員執行職務時應受理事主席及經理的指揮監督,但如果根據本辦法第9條的規定執行監事會交辦的事項時,則不受此限制。 根據資料中的相關案例,以信用合作社的情境來解釋這個條文,稽核人員在執行任務時,通常需要受到理事主席和經理的指導和監督。然而,根據第9條的規定,如果監事會交辦了相關的事項,稽核人員在執行這些交辦的事項時,就不需要受到理事主席和經理的指揮監督,可以直接受監事會的指示。 這個條文的目的是確保稽核人員能夠獨立執行其職務,而不受到其他管理層的干擾。這樣可以提高稽核工作的效率和獨立性,確保稽核人員對公司的審查能夠客觀公正地進行。

  • 名詞
  • 第九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稽核人員執行職務應受理事主席及經理之指揮監督,但依本辦法第九條執行監事會交辦事項時,不在此限。」(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