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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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對電腦程式之新增、更正、刪除應加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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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第7條,金融業在進行電腦程式的新增、更正、刪除時,應加強管理措施。具體的參考資料來源可以是最新版本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其中可能有對於電腦程式管理的具體要求和範例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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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