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墊付作業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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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中的參考資料,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墊付作業辦法第 7 條有以下內容: 1. 存保公司在進行墊付時,必須在該公司網站及停業要保機構當地主要的日報上公告三天以上,并且在停業要保機構的總分支機構營業處所入口明顯處張貼公告。 2. 公告應包括以下項目: (一) 墊付的目的、對象及涉及的債權範圍。 (二) 墊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三) 墊付的期間、地點及方式。 (四) 存保公司依據本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非要保債權人對停業要保機構的一切權利。 (五) 其他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墊付作業辦法第 7 條
- 債權名詞
- 第三十八條條文
- 非名詞
- 債權人名詞
- 存款保險條例 第 3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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