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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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事項準則第 4 條》是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的規範。根據銀行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專業銀行除非有法律或主管機關另外的規定,否則也適用本準則的規定。 依據《商業銀行事項準則》,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需要遵守以下事項: 1. 專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評估該投資對共同投資人和金融體系的風險和影響。 2. 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確保該投資符合相關法律和監管要求。 3. 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確保該投資符合風險管理和資本管理的相關要求。 4. 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確保該投資符合公司治理和業務運營的相關規定。 5. 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確保該投資符合相關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6. 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確保該投資符合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相關規定。 7. 商業銀行在轉投資時,應確保該投資符合其他相關法律和監管要求。 參考資料: - 銀行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020001&FLNO=20) - 商業銀行事項準則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9&parentpath=0,3&mcustomize=dmandate_detail.jsp&dateno=58321)
- 第八十九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銀行法 第 89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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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