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最近年度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所編製之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及金融債券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或董事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私募對象、資格條件、認購數量、與銀行關係、參與銀行經營情形、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自股款或價款收足後迄資金運用計畫完成,私募有價證券及金融債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附表二十七)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根據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2條,以下為該條款的解釋及相關範例: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該條款要求在年報中紀錄最近年度的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這些文件將提供有關銀行與其關係企業之財務及業務活動的相關資訊。 二、私募有價證券及金融債券辦理情形:根據該條款,需揭露最近年度至年報刊印日止,在這期間內銀行進行的私募有價證券及金融債券的情況。詳細記載需包括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方式、辦理私募的必要理由、私募對象、資格條件、認購數量、與銀行關係、參與銀行經營情形、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自股款或價款收足後迄資金運用計畫完成,私募有價證券及金融債劵之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三、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行股票情形:該條款要求揭露最近年度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行股票的情況。這部分資訊將提供有關子公司對銀行股票的涉及程度。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除了以上所提到的特別記載事項外,該條款允許銀行在年報中提供任何其他必要的補充說明。 這些解釋來自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的第22條,並且透過參考資料中的相關法規和範例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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