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應就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加以檢討分析,並評估風險管理事項,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財務狀況: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二、財務績效:最近二年度淨收益與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業務目標與其依據,對票券金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三、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六、風險管理事項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下列事項: (一)票券金融公司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二)各類風險之定性及定量資訊: 1.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及應計提資本。(附表二十一) 2.證券化風險管理制度、暴險額及應計提資本。(附表二十二、附表二十二之一) 3.作業風險管理制度及應計提資本。(附表二十三) 4.市場風險管理制度及應計提資本。(附表二十四) 5.流動性風險包括資產與負債之到期分析,並說明對於資產流動性與資金缺口流動性之管理方法。(附表二十五) (三)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票券金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四)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票券金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五)票券金融公司形象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六)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 (七)擴充營業據點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八)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九)經營權之改變對票券金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及因應措施。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票券金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十一)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票券金融公司及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十二)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七、危機處理應變機制。 八、其他重要事項。
根據所提供的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9條,票券金融公司應在年報中記載以下事項: 1. 財務狀況:包括最近兩年資產、負債和權益發生重大變動的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2. 財務績效:包括最近兩年淨收益和稅前純益發生重大變動的原因及預期業務目標和因應計畫,並說明該變動可能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的影響。 3. 現金流量:包括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的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改善計畫和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4.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的影響。 5.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的獲利或虧損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和未來一年的投資計畫。 6. 風險管理事項包括: -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和政策。 - 各類風險的定性和定量資訊。 - 國內外重要政策和法律變動對財務業務的影響和因應措施。 - 科技改變和產業變化對財務業務的影響和因應措施。 - 公司形象改變對財務業務的影響和因應措施。 - 進行併購和擴充營業據點的預期效益和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業務集中面臨的風險和因應措施。 - 經營權改變對公司的影響和風險及因應措施。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股權的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的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訴訟或非訟事件的揭露,包括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的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的處理情形。 - 其他重要風險和因應措施。 7. 危機處理應變機制。 8. 其他重要事項。 根據上述資料,票券金融公司在其年報中應根據該準則的第19條要求,對財務狀況、財務績效、現金流量、重大資本支出、轉投資政策、風險管理事項、危機處理應變機制和其他重要事項進行詳細記載。 資料來源: -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金管會公告之財金字第10802011661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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