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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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應確認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本辦法規定,該等確認文件及紀錄應建立專卷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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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22 條,金融控股公司有責任確認內部稽核人員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該辦法的規定。該等確認文件及紀錄應建立專卷留存備查。具體而言,金融控股公司應詳細記錄內部稽核人員的相關資格,例如教育背景、專業證照、工作經驗等。這些文件和紀錄應該保存在專門的卷宗中,以供查閱和備查之用。 參考資料: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最新法規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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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