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之風險控管機制應包括下列原則: 一、應依其業務規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狀況及未來營運趨勢,監控資本適足性。 二、應建立衡量及監控流動性部位之管理機制,以衡量、監督、控管流動性風險。 三、應考量整體暴險、自有資本及負債特性進行各項資產配置,建立各項業務風險之管理。 四、應建立票券金融公司資產品質及分類之評估方法,計算及控管大額暴險,並定期檢視,覈實提列備抵損失。 五、應對票券金融公司業務或交易、資訊交互運用等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及緊急應變計畫。
根據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13條,票券金融公司的風險控制機制應包括以下原則: 1. 根據業務規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狀況和未來營運趨勢,監控資本適足性。 2. 建立管理機制以衡量和監控流動性部位,以評估、監督和控制流動性風險。 3. 考慮到整體暴險、自有資本和負債特性,進行資產配置,建立業務風險的管理。 4. 建立票券金融公司的資產品質評估方法和分類,計算和控制大額暴險,並定期檢視以確保提列充足的備抵損失。 5. 對於票券金融公司的業務、交易和資訊交互運用等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和緊急應變計畫。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所發布的「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13條要求票券金融公司建立風險控制機制,以評估並監控公司的資本適足性、流動性風險、業務風險、資產品質和資訊安全。這些原則旨在確保票券金融公司能夠有效管理和控制潛在的風險,並確保公司的長期穩健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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