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對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他管理單位每年應至少辦理一次專案查核。 票券金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將遵守法令主管制度之執行情形,併入對業務及管理單位之一般查核或專案查核辦理。 第一項之內部稽核報告、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
根據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21條,票券金融公司的內部稽核單位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一般查核和一次專案查核,針對營業、財務保管和資訊單位進行查核,對其他管理單位則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案查核。此外,內部稽核單位應將遵守法令和主管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一般查核或專案查核的範圍內進行審查。最後,第一項規定內部稽核報告、工作底稿和相關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我們可以舉一個相關的例子。例如,一家票券金融公司的內部稽核單位在一年中進行了一次專案查核,該查核針對公司的財務保管單位進行了審查。內部稽核單位應該確保這次查核報告、工作底稿和其他相關資料在完成後至少保存五年,以供未來的稽核或審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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