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應包含下列各項原則: 一、管理階層之監督及控制文化:董事會應負責核定整體經營策略及重大政策,並定期檢討,董事會對於確保建立並維持適當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負有最終之責任;高階管理階層應負責執行董事會核定之經營策略與政策,建立足以辨識、衡量、監督及控制票券金融公司風險之程序,訂定適當之內部控制政策及監督其有效性與適切性。 二、風險之辨識與評估:對所有目標之達成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之重大風險,皆可辨識及評估,並決定如何因應相關風險,使其能被限制在可承受之範圍內。 三、控制活動與職務分工:控制活動應是票券金融公司每日整體營運之一部分,應設立完善之控制架構,及訂定各層級之內控程序;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應有適當之職務分工,且管理階層及員工不應擔任責任相互衝突之工作。 四、資訊與溝通:應保有適切完整之財務、營運及遵循法令等資訊;資訊應具備可靠性、及時性與容易取得之特性,並以一致性之格式提供,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應建立有效之溝通管道。 五、監督活動與更正缺失:票券金融公司內部控制整體之有效性應予持續監督,營業單位、內部稽核或其他內控人員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均應即時向適當層級報告,若屬重大之內部控制缺失應向高階管理階層及董事會報告,並應立即採取改正措施。
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了票券金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包含以下原則: 一、管理階層之監督及控制文化:董事會應負責核定整體經營策略及重大政策,並定期檢討。高階管理階層應負責執行董事會核定的經營策略與政策,建立足以辨識、衡量、監督及控制票券金融公司風險的程序,訂定適當的內部控制政策並監督其有效性與適切性。 二、風險之辨識與評估:票券金融公司應能辨識並評估所有可能對目標達成產生負面影響的重大風險,並決定如何因應這些風險,使其能被限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三、控制活動與職務分工:控制活動應成為票券金融公司每日營運的一部分,應設立完善的控制架構,並訂定各層級的內部控制程序。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應有適當的職務分工,且管理階層及員工不應擔任責任相互衝突的工作。 四、資訊與溝通:票券金融公司應保有適切完整的財務、營運及遵循法令等資訊。資訊應具備可靠性、及時性與容易取得的特性,並以一致性的格式提供。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 五、監督活動與更正缺失:票券金融公司的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應予持續監督。營業單位、內部稽核或其他內控人員發現的內部控制缺失應立即報告到適當層級。如果內部控制缺失屬於重大情況,應向高階管理階層及董事會報告,並應立即採取改正措施。 根據第4條的規定,票券金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具備上述原則。此外,這些原則的有效遵循可以提高公司的風險管理與運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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