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53

快速跳轉

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投資之建築物,得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延長二分之一計算每年之折舊費用。但經選定延長年限提列折舊者,後年度即不得變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53條的規定,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的耐用年數,可以將投資於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的建築物的折舊費用延長二分之一計算。不過,一旦選定延長年限並提列折舊後,將來年度不得變更。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如果投資於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的建築物在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中列為30年的耐用年限,則適用該條例第53條的規定後,每年可以提列的折舊費用將為建築物成本的1/60。

立法沿革 1

(0920709 制定)

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投資之建築物,得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延長二分之一計算每年之折舊費用。但經選定延長年限提列折舊者,嗣後年度即不得變更。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 不動產名詞
  • 名詞
(0920709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 53 條規定:「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投資之建築物,得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延長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 5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 5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