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主管機關在必要時可要求發行機構提供其在各縣市或區域設立的經銷商數量和銷售彩券機器台數,以及任一銷售地點內銷售彩券機器的台數上限。主管機關也有權對前項所述的台數上限進行調整。 參考資料: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109.03.16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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