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機構得向受委託機構及經銷商收取保證金,其金額由發行機構定之。
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 29 條,發行機構可以向受委託機構及經銷商收取保證金,並且保證金的金額由發行機構自行決定。然而,目前找不到與此條規相關的最新資料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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