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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 1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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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應建立明確之認識客戶政策及作業程序,包括接受客戶開立存款帳戶之標準、對客戶之辨識、存款帳戶及交易之監控及必要教育訓練等重要事項。
前項有關接受客戶開立存款帳戶之作業審
核
程序,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範本,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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