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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銀行之國外分行及子銀行在其所在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應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但所在國之法令與本辦法牴觸時,銀行應將相關事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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