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17

快速跳轉

銀行之國外分行及子銀行在其所在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應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但所在國之法令與本辦法牴觸時,銀行應將相關事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7條,銀行在其國外分行及子銀行之運營中,應遵守該管理辦法的規定。然而,如果所在國家的法律與該管理辦法有所衝突,銀行應向主管機關報告相關事實以供審查。

  • 法令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17 條規定:「銀行之國外分行及子銀行在其所在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應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但所在國之法令與本辦法牴觸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