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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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自留業務,係指保險人直接承保及再保險分入業務,扣除再保險分出業務後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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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第2條是關於保險人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滿期保費準備金提存方式的規定。根據該條文,提存方式需要由主管機關按照本法委託的費率,由專業機構擬訂並經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參考資料: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相關規則
- 所稱名詞
- 業名詞
- 係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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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