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金融事業財務、業務之檢查,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三十八條之一及銀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
根據問題所提供的資料,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61條於上述資料中並未被提及,因此無法根據提供的資訊進行逐條釋義。對於該條的具體內容,我沒有足夠的資料進行解答。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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