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投資國內證券之限額,由金管會會商外匯業務主管機關意見後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第1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