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公開發行公司應命該子公司依本準則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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