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應評估或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在评估或确认背书保证的或有损失时,应在财务报告中适当披露背书保证的信息,并向签证会计师提供必要的核查程序所需的相关资料。 该条规定了公开发行公司在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方面的处理准则,要求公司在评估或确认背书保证的或有损失时,必须适当揭露背书保证的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数据给签证会计师进行必要的审核程序。这意味着公开发行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应明确披露背书保证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签证会计师以便进行验证。根据该准则,公开发行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和披露背书保证的信息,以确保透明度和财务准确性。 参考资料: -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最新修正日期: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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