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4條,背書保證包括融資背書保證、關稅背書保證、以及其他背書保證。融資背書保證涵蓋客票貼現融資、為他公司融資而進行的背書或保證、以及為本公司融資目的而開立票據以非金融事業作擔保。關稅背書保證則指的是為本公司或他公司在關稅事項上進行的背書或保證。其他背書保證則是指無法歸類於前述兩種情形的背書或保證。此外,如果公開發行公司提供動產或不動產作擔保給他公司的借款,也需要按照本準則的規定進行辦理。 參考資料: - 《公司法》第16條 - 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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