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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會計師執行業務事件,應分別依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2. 會計師受託查簽證財務報告,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依主管機關所定之查核簽證規則辦理。
  3. 前項查核簽證規則,應訂明會計師執行之查核程序、查核工作底稿、查核報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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