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會計師法 第 60 條

  1. 1.全國聯合會應於章程載明業務評鑑、職業道德、紀律、公共政策、國際事務、專業教育、會員紛爭調解等功能性之委員會組織及執行方式。
  2. 2.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於全國聯合會準用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會計師法第60條共有2項規定,第一項規定全國聯合會應在章程中明訂業務評鑑、職業道德、紀律、公共政策、國際事務、專業教育、會員紛爭調解等功能性委員會的組織和執行方式。這表示全國聯合會必須在章程中明確指出相關委員會的組織和執行方式,包括這些委員會所擔任的功能,例如業務評鑑、職業道德、紀律、公共政策、國際事務、專業教育以及會員紛爭調解等。 第二項規定第55條至第58條的規定對於全國聯合會也適用。這表示全國聯合會在執行上需要遵守第55條至第58條的相關規定。然而,這顯示的是全國聯合會對於這些規定的準用,而不是直接的解釋或解釋這些規定的具體內容。 備註:我們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因為上述文本中並未提及具體的例子。因此,我們無法提供與參考資料相關的例子。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