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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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其他相關機構,指與期貨交易有關之現貨相關機構。
- 2.本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與期貨交易相關之金融或其他現貨之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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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交易法施行細則第5條的規定,其中第一項第一款解釋了「其他相關機構」的涵義,指的是與期貨交易相關的現貨相關機構。而第一項第二款解釋了「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涵義,指的是與期貨交易相關的金融或其他現貨的主管機關。具體範例與參考資料需參考該法條以及相關法規的最新版本,我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和參考資料。
- 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條文
- 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文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期貨交易法 第 10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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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