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8

快速跳轉
  1. 1.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外幣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
  2. 2.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證券業務,除經主管機關准者外,不得與客戶辦理外幣間買賣,經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後,得代理客戶辦理外幣間買賣。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因辦理證券業務得與外匯指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或境外金融機構為外幣間買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1. 根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在辦理外幣拆款或融資時,必須遵守主管機關所規定的期限和總餘額。具體的期限和總餘額的要求應該參考主管機關的相關规定,這些规定可能在其他法規或文件中。 例如,根據中央銀行《管理外滙法》第14條第1項的規定,金融機構在進行外滙交易時,應遵守中央銀行所規定的期限和額度限制。 2. 根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在辦理證券業務時,除非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否則不得與客戶進行外幣間的買賣。同條規定也提到,經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許可後,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外幣間的買賣。此外,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可以與外匯指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或境外金融機構進行外幣間的買賣。相關的許可與許可證照的事宜,可以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和指引文件。例如,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法》第82條第1項的規定,期貨經營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業務時,必須持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許可證照。 總結這兩個問題,以上述方式及我所了解的資料來看,我無法找到與問題有100%相關的參考資料和範例。關於《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8條的詳細逐項釋義,可能需要參考更多的法律法規和指引文件。由於我無法提供確切且100%相關的參考資料和範例,因此建議進一步查閱主管機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引文件,以獲得更準確和具體的解釋。

  • 分公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外幣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證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