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 第 10 條(總裁職務)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總裁綜理行務,執行理事會之決議,對外代表本行;副總裁輔佐總裁處理行務。
- 總裁為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之主席,總裁缺席時,由代理總裁職務之副總裁代理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中央銀行法 第1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