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央銀行法9總裁、副總裁之設置

快速跳轉
  1. 1.本行置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任期均為五年;期滿得續任命之。
  2. 2.前項副總裁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之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任命之副總裁適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銀行法第9條的規定: 1. 中央銀行設置一位總裁,由特任的方式任命,任期為五年,並可續任。此條款確定了中央銀行領導層的組織架構,並規定了總裁的任期與再任命。 2. 修法後任命之副總裁,其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的規定。根據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任命的副總裁將適用簡任第十四職等的規定。 例如,根據中央銀行公告,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修法施行後,任命的副總裁將根據簡任第十四職等的規定,享有相對應的權益和待遇。

立法沿革 3

(0240509 制定)

中央銀行設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簡任,任期均為三年,期滿得續加任命。

(0681026 全文修正)

本行置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簡任,任期均為五年,期滿得續加任命。

(1000408 修正)

本行置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任期均為五年;期滿得續任命之。   前項副總裁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之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任命之副總裁適用之。

立法理由一、鑒於中央銀行人事制度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人員未辦銓審,且二位副總裁職務均定有任期,爰均改列為政務人員,並配合修正其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酌作文字修正。   二、副總裁由常任人員改為政務人員之規定,宜自本法本次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任命之副總裁始予適用為當,爰增訂第二項。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240509 制定)

中央銀行設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簡任,任期均為三年,期滿得續加任命。

(0681026 全文修正)

本行置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簡任,任期均為五年,期滿得續加任命。

(1000408 修正)

一、鑒於中央銀行人事制度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人員未辦銓審,且二位副總裁職務均定有任期,爰均改列為政務人員,並配合修正其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酌作文字修正。   二、副總裁由常任人員改為政務人員之規定,宜自本法本次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任命之副總裁始予適用為當,爰增訂第二項。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央銀行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銀行法第 9 條規定:「本行置總裁一人,特任;副總裁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任期均為五年;期滿得續任命之。前項副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銀行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央銀行法第 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