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 第 11 條(總行內部單位名稱)
- 1.本行總行所設內部單位定名為局、處、室。
- 2.本行各職稱之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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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銀行法第11條,中央銀行總行所設內部單位的命名為局、處、室。而中央銀行的各職稱的職等和員額則另外由編制表所規定。這表示中央銀行在其總行內部設有不同級別的內部單位,包括局、處和室。而各職稱的職等和員額則由編制表所決定,這是為了確保內部單位的組織規模和人員配置符合相應的需要。 參考資料: 1. 中央銀行法(中央銀行網站)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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