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央銀行法33國際貨幣準備

快速跳轉

本行持有國際貨幣準備,並統籌調度外匯。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中央銀行法第33條規定了中央銀行的責任和權限,包括持有國際貨幣準備和統籌調度外匯。根據這條規定,中央銀行負責管理國際貨幣準備,這是中央銀行所持有的外幣資產,以應對可能發生的國際貨幣支付需求。此外,中央銀行還負責統籌調度外匯,也就是調節和管理國際貨幣交易市場的外匯供應與需求,以維護國內貨幣的穩定和外匯市場的平衡。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中央銀行具有適當的工具和權力,以應對國際貨幣支付和外匯市場的變動情況,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一個與這條法規相關的參考資料是《中央銀行法》本身,其中附有詳細的法律條文和相關解釋。

立法沿革 2

(0240509 制定)

中央銀行每屆決算,於純益項下提百分之五十以上為公積金,公積金達資本總額時,經理事會議決,監事會同意,得將定率減為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0681026 全文修正)

本行持有國際貨幣準備,並統籌調度外匯。

  • 持有名詞
(0240509 制定)

中央銀行每屆決算,於純益項下提百分之五十以上為公積金,公積金達資本總額時,經理事會議決,監事會同意,得將定率減為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0681026 全文修正)

本行持有國際貨幣準備,並統籌調度外匯。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央銀行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銀行法第 33 條規定:「本行持有國際貨幣準備,並統籌調度外匯。」(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銀行法第 3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央銀行法第 3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6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