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偽報票據遺失防止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票據之發票人或執票人向付款之金融業為掛失止付之通知時,除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外,並應同時填具「遺失票據申報書」 (附式樣) ,一併交予付款之金融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偽報票據遺失防止辦法 第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