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17

快速跳轉

空白限額保證支票每本分為二十張及十張兩種,凡經金融業辦理信用保險存戶,限發十張一本,用完後始得續發,提供擔保品或保證人者,金融業得視核定保證付款額度內發。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第17條的解釋,空白限額保證支票每本分為二十張及十張兩種。若一位存戶希望申請信用保險,則限發十張一本,待使用完畢後方可再次申請續發。此外,如果存戶能夠提供擔保品或保證人,金融業者有權核定保證付款額度內核發支票。 根據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公告,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第17條的目的在於提供金融業者在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時的相關規範。該條款明確了空白限額保證支票的種類及使用限制,並給予金融業者在核發支票時的彈性,以確保存款業務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 擔保名詞
  • 保證人名詞
  • 核定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第 17 條規定:「空白限額保證支票每本分為二十張及十張兩種,凡經金融業辦理信用保險存戶,限發十張一本,用完後始得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